2016年1月31日 星期日

梁民澳洲篇 Day 4 - 藝術人重生在墨爾本

搞好簽證以後, 再次前往墨爾本逗留的第四天, 這邊的生活, 可以說是比起香港輕鬆多了, 跟我在美國時的感覺差不多, 可見我離開香港, 遠走他方工作的決定, 是一個十分對的決定。

這幾天, 天天都外出, 連惟一星期日, 可以逗留在家, 我都外出去, 見了一個在微信號認識的尼泊爾男孩, 初初也不太願意外出, 後來, 他兩度致電來找我, 我才勉勉強強給他兩個小時的時間, 看看他值不值得認識。

墨爾本這裡的人, 一般都很容易約出來交際, 比起我在香港大不同, 他們隨隨便便就會有空約我晚上出來喝咖啡, 在香港, 你要平白約一個陌生人, 別人就算不是以藉口來推辭你, 就是實在因為公事太忙, 而不能立即應約, 一般應約都得要等幾天至幾星期不等, 不像墨爾本這裡的人那樣爽快, 今日上午在微信號認識你, 晚上已把你約到出來, 畢竟兩個城市的節奏跟生活內容大不同, 前者著重爭分奪秒, 後者著重生活質量與細節。

談談認識的尼泊爾男孩, 由於我沒有駕駛牌照, 當他約我時, 我索性給我最近我家門的地址。八時多, 他駕車到來, 我叫他差不多到來的時候, 給我撥電來, 於是接到他的電話, 我就外出去。
他的黃色跑車已泊在草地路邊, 他示意我走上前, 然後我探頭去望望車廂裡面的人, 他叫我上車。我打開車門, 這個尼泊爾男孩的真人跟在微信號的很不同, 真人髮型改變了, 予我一種時尚的感覺, 我直言: “噢, 你長得很不錯。”他笑了, 然後我再問他多大, 他說他今年26, 我說: “那很年輕。”他說他只是看上去很年輕, 而其實他的經歷也不少。

他在車上問我想往哪走, 我索性選了離家十分鐘的另外一條排屋邨落, 他頭一次來這邊。下車以後, 我找了間西餐廳, 坐在外面的露天茶座, 天色慢慢下沉, 氣溫慢慢驟降, 在餐廳外吃著西北風, 他點了咖啡, 我點了熱鮮奶。

由於是職業習慣, 我一般都會跟單獨見面的陌生朋友作自我介紹, 很自然, 我就先聽聽這個尼泊爾男孩的故事。

原來, 他喜歡音樂, 2006年舉家移民到墨爾本, 8歲開始就開始學習彈奏鋼琴, 以及結他, 之前在酒吧表演過, 自己也編過不少音樂, 讓我感到更好奇的是, 他給我看看之前在酒吧的照片, 頭髮留長紮起, 留長胡子, 跟嬉皮士差不多, 現在儀表上乾淨整潔多, 眼睛挺水靈。

他之前在昆士蘭大學讀電腦網絡, 大學畢業後, 為了不為他人打工, 他選擇幫自己哥哥的餐廳當法國廚師, 閒時學習各種做生意的技巧。

他也直言, 選擇朋友也是選擇一些比較有用的朋友, 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去認識嘻嘻拉拉的朋友。

由於他有所直言, 我也很珍惜對方的時間, 就三言兩語跟他介紹我自己的來歷, 以及分享我對音樂的熱愛。

後來, 由於天氣實在太冷, 我們付了帳, 就回到車廂裡面繼續剛才的音樂分享。

他用手機駁上車廂裡的低音喇叭, 把自己曾經在夜間編過的音樂播放出來, 一首<<missing you>>以略帶憂鬱的藍調節奏編出來, 真的別有一番風味, 那刻, 我很有衝動, 為他這首歌賦上歌詞的靈魂, 然後哼唱出來。

為了證明我的嗓音, 他也很想當場聽聽我唱的歌, 我索性播上我在某些apps一早錄好的翻唱歌曲, 謝安琪的<<載我走>>, 他一邊聽, 頭一邊跟著搖, 手開始打起鼓來, 雖然他聽不明白我唱什麼, 但至少他被當中的嗓音和旋律所吸引過去。

可是, 由於我研究香港以及台灣的娛樂圈新聞實在太深入, 我深明要紅不難, 要做到紅完以後還是可以再紅上五年, 十年, 那是一個慢長的部署, yahoo及蘋果動留意過坤哥吳業坤, 其實他歌唱得不錯, 可是他選擇第一站是靠近tvb, 而眾所周知, tvb裡面人這麼多,管理層要發挖一個新人, 由於資源有限, 一定是先捧一些在這個行業留得最長的藝人, 相反, 我覺得supper moment就比較聰明, 先由地下樂隊出發, 再走上地上, 他們背靠的只是單純六人團隊, 曲詞自己包辦, 所以, 這也說明了, 要走紅, 今時今日不需要靠大台, 而是需要靠幾個穩定而長久的伙伴。

我甚至觀察到很多歌手一旦走紅以後, 很快就輪為唱片公司保持人氣的工具, 歌是不停唱, 卻越唱越沒特色, 先不要說派台歌曲有什麼流行的地方, 其實說穿了是讓旗下的藝人一直有人氣, 能夠多接接廣告, 挺可惜的例子, 我認為第一是泳兒, 她出道時歌聲像王菲, 也曾學過正統的歌唱班, 第二是慧蘭, 以翻唱天王黎明的歌自居, 可是兩者後來因唱片公司的安排問題而後勁不繼。
一談到這, 尼泊爾男孩開始感慨, 他說他才不要這樣天天唱, 唱的不知所謂何事。

臨走前, 他很感激我告訴他這麼的一切。

今夜, 我在床上睡不下去, 幾乎認識過大部份搞藝術的人都是找靈感時靈感不搭理他, 不找時靈感在夜間敲上門, 我也有同感。


在香港這個人口密集的城市, 想搞點音樂, 那是極難的事, 反而在墨爾本卻有源源不絕的遊思集想產生出來, 因此, 若真的要搞音樂的話, 我寧願待在墨爾本做生產那部份, 再在香港發行, 那才是上上策, 情況就好像當年Beyond那樣, 出走日本, 在日本接接綜藝節目一邊維生, 一邊搞創作, 在名氣沒那麼大時走上街也不至於人人認識, 被狗仔隊傳媒打擾著。